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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公布2017年9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信息来源: 省卫计委 浏览次数:1465 日期:2017-10-31

2017年9月(2017年9月1日0时至9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5种32941例。

    无甲类传染病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登革热、炭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白喉、新生儿破伤风、人感染H7N9流感9种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7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3040例,死亡38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痢疾、淋病,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92%。

    丙类传染病中除麻风病、包虫病、丝虫病3种无发病和死亡报告外,共报告8种19901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5.40%。

    进入秋季,其它感染性腹泻病、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仍较多发,请广大居民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喝生水,勤洗手,防止被感染。同时,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逐步进入高发时节,请广大居民注重卫生保健,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实行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加以防范。

附件:安徽省2017年9月法定传染病发病数、死亡数统计表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10月20日

2017年9月安徽省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死亡统计表 

疾病病种

本期发病数

本期死亡数

甲乙丙类传染病总计

32941

38

甲乙类传染病合计

13040

38

鼠疫

0

0

霍乱

0

0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0

0

艾滋病

145

31

病毒性肝炎

5478

0

 甲型肝炎

35

0

 乙型肝炎

4439

0

 丙型肝炎

651

0

 丁型肝炎

2

0

 戊型肝炎

109

0

 肝炎未分型

242

0

脊髓灰质炎

0

0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0

0

麻疹

14

1

出血热

5

0

狂犬病

2

2

流行性乙型脑炎

2

1

登革热

0

0

炭疽

0

0

痢疾

526

0

肺结核

3942

3

伤寒和副伤寒

30

0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0

0

百日咳

4

0

白喉

0

0

新生儿破伤风

0

0

猩红热

44

0

布鲁氏菌病

12

0

淋病

391

0

梅毒

2432

0

钩端螺旋体病

4

0

血吸虫病

2

0

疟疾

7

0

人感染H7N9禽流感

0

0

丙类传染病合计

19901

0

流行性感冒

2696

0

流行性腮腺炎

682

0

风疹

1

0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231

0

麻风病

0

0

斑疹伤寒

1

0

黑热病

1

0

包虫病

0

0

丝虫病

0

0

其它感染性腹泻病

8550

0

手足口病

7739

0

 

注:1. 病毒性肝炎发病数和死亡数分别为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未分型肝炎

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的合计

    2. 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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