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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公布2017年8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浏览次数:1943 日期:2017-09-19

 2017年8月(2017年8月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6种35524例。

    甲类传染病报告霍乱1例,无鼠疫病例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新生儿破伤风、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脊髓灰质炎、钩端螺旋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白喉9种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7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3982例,死亡34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痢疾、淋病,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8.06%。

    丙类传染病中除丝虫病、黑热病、风疹3种无发病和死亡报告外,共报告8种21541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5.09%。

    夏末秋初,其它感染性腹泻病和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仍较多发,请广大居民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喝生水,勤洗手,防止被传染;同时注重防蚊灭蚊,积极防范疟疾、乙脑等虫媒传染病。

附件:安徽省2017年8月法定传染病发病数、死亡数统计表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9月13日

 

 

20178月安徽省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死亡统计

疾病病种

本期发病数

本期死亡数

甲乙丙类传染病总计

35524

34

甲乙类传染病合计

13983

34

鼠疫

0

0

霍乱

1

0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0

0

艾滋病

110

21

病毒性肝炎

6154

1

 甲型肝炎

50

0

 乙型肝炎

4982

1

 丙型肝炎

704

0

 丁型肝炎

1

0

 戊型肝炎

179

0

 肝炎未分型

238

0

脊髓灰质炎

0

0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0

0

麻疹

13

0

出血热

3

0

狂犬病

3

1

流行性乙型脑炎

11

1

登革热

2

0

炭疽

0

0

痢疾

752

0

肺结核

3932

8

伤寒和副伤寒

43

0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0

0

百日咳

8

0

白喉

0

0

新生儿破伤风

0

0

猩红热

41

0

布鲁氏菌病

24

0

淋病

430

0

梅毒

2443

1

钩端螺旋体病

0

0

血吸虫病

1

0

疟疾

12

0

人感染H7N9禽流感

0

1

丙类传染病合计

21541

0

流行性感冒

1919

0

流行性腮腺炎

727

0

风疹

0

0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328

0

麻风病

1

0

斑疹伤寒

1

0

黑热病

0

0

包虫病

1

0

丝虫病

0

0

其它感染性腹泻病

13566

0

手足口病

4998

0

 

注:1. 病毒性肝炎发病数和死亡数分别为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未分型肝炎

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的合计

      2. 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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