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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群体中毒事件确认为故意投毒

信息来源: 东北网 浏览次数:346 日期:2007-04-12
东北网4月12日电 (记者 雷蕾) 今天,黑龙江省公安厅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4月9日在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发生的群体中毒事件,是一起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经查,当日早晨用来做大米粥的水有部分来自该院的一个电热水器。在该热水器中检出氟乙酰胺(俗称“鼠药”)。   通报会上,专案指挥部副总指挥、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宋春华通报了案件的有关情况。4月9日12时40分,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六顺街派出所接到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报警,称该院当日早约7时以后,陆续发现近200名医患及陪护人员出现恶心、呕吐、头痛、头晕等症状,疑为中毒反应。六顺街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按照工作程序逐级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刑侦、刑事技术等相关警种和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   经工作查明,中毒人员共203名,其中住院患者136名,陪护人员62名,医护人员5名,均在该院食堂吃完早餐后出现中毒症状,中毒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3小时,平均潜伏期为20分钟。经过对现场提取的呕吐物、剩余的食物进行检验分析,确定早餐中的大米粥中含有氟乙酰胺成分。   综合公安机关现场勘验检查和调查走访所获情况,目前可以确定,4月9日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发生的群体中毒事件,是一起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   按照省、市处置该事件领导小组的要求和部署,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直接指挥下,哈尔滨市公安局在案发后立即成立了“2007.4.9”特大投放危险物质案件侦破指挥部,由哈尔滨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王维绪任总指挥,公安局副局长卢洪喜任执行总指挥,抽调刑侦、刑事技术等相关警种100余名警力全力开展侦破工作。4月10日,公安部刑侦局有关专家已抵达哈市,指导案件侦破工作。   目前,侦破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侦破指挥部在全力侦破案件的同时,将案件情况紧急通报给全市公安机关,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对此事件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公共安全大检查行动,严防各类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省公安厅呼吁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为案件侦破提供线索,同时正告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法律的从宽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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