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将用5年时间解决全省农村人口饮水安全
信息来源: 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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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05-20
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安徽省从2007年至2011年,将用5年时间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解决全省剩余的1579.7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定,安徽省农村饮水不安全总人数为1626.6万。2005年,国家安排解决了46.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未来5年解决全省剩余1579.7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将按照优先安排解决氟超标、砷超标、血吸虫疫区等原则进行。据悉,确定分年安排计划为:2007年解决282.47万人,2008年解决300万人,2009年解决316.41万人,2010年解决343.85万人,2011年解决336.97万人。按此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据悉,供水模式将因地制宜。在城镇周边依托城镇现有自来水厂延伸管网。在人口居住较为集中的平原地区,主要以地下水为水源,兴建规模较大、集中连片供水的中心水厂,供水到户,发展农村自来水。在丘陵地区,可利用水库等现有水源工程,建设适度规模的联村或乡镇自来水厂。在人口居住较分散的山区等地,采取引小型水库水、山泉水等形式,兴建简易小型自来水工程。
根据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和资金补助标准,我省解决1个人的饮水安全问题需要投资390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占45%,省、市、县等地方配套资金占55%。省级配套资金按不低于地方配套资金的30%安排。据了解,解决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需要总投资61.4亿元,其中国家投资27.7亿元、省级配套10.1亿元,市县和受益农户配套23.6亿元。 (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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