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因实验室监督评审工作需要,现对“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湿度记录仪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AHCDCYX-2018013
2.项目名称: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湿度记录仪采购竞争性磋商
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4.项目概况:近期的CNAS监督评审提出,我中心各实验室缺少经计量认证的温湿度记录仪。为达到相关的整改要求,需尽快安排采购一批符合2017版GSP认证标准要求和省级计量院校准合格要求的温湿度记录仪,详见附件。
5.项目预算:2.5万元
6.标段(包别)划分:一整包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应提供所投温湿度记录仪品牌的厂家授权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投标企业各种资质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且无超范围经营现象。
三、投标要求:
1.各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附件中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响应情况说明(优于、响应、不满足),并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请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质的文件材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中心(可邮寄)。投标文件应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须包含:报价单、磋商响应表、盖有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厂家授权文件、服务承诺书等。
3.为防止出现恶意扰乱招标程序的行为,投标单位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8年11月16日上午9:30,
2.磋商地点:本中心南楼4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免费质保期限为一年,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2.投标人需安排指定人员现场参与本项目磋商及二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
3.我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各投标人的磋商需求响应情况和价格等进行综合评审,并将磋商结果以网上中标公告等方式通知中标人。
4.成交原则:本磋商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参与磋商的投标人的投标情况分别进行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满足需求参数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依次类推。
5.评分细则: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55%,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5%,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分 (55分) |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
根据磋商文件中附件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1、全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得满分45分; 2、标注★号技术参数及要求每负偏离一项的,扣5分,非标注★号技术参数及要求每负偏离一项的扣2分,分数扣完为止。 注:以磋商响应表和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
0-45分 |
技术参数优于情况 |
根据供应商磋商文件中响应优于磋商文件中技术参数情况,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每个优于响应得1分,满分5分。 |
0-5分 |
|
综合评价 |
根据投标供应商所投设备的知名度,新技术的先进性,性价比、环保节能情况,由评委综合评分,优的得4-5分,良的得2-3分,一般的得0-1分。 |
0-5分 |
|
资信分 (15分) |
所投产品业绩 |
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所投产品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5分。 注:1、提供业绩合同和验收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或验收报告无法体现项目内容、签订日期、产品品牌等内容,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以上业绩中产品须与所投产品同一品牌,否则不得分。 |
0-5分 |
免费质保承诺 |
免费质保承诺时间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基础上每增加1年加2.5分,满分5分; 注:免费质保承诺时间没有在磋商文件要求基础上增加的,本项不得分;免费质保承诺时间增加不足一年部分的不加分。 |
0-5分 |
|
售后服务 |
根据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服务情况,服务响应时间,服务人员配置情况,由评委综合评分,优的得4-5分,良的得2-3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5分 |
|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注:如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总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所投产品为节能或环保产品者优先;
6.供应商如对本磋商项目报价,即不可撤回。投标单位报价函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应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7.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外,中标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8.本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合肥市繁华大道12560号 邮编:230601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3674912
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