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宣传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B20180805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10日
谈判日期:2018年8月17日
二、成交供应商及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鼎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中环国际广场B1801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万陆仟伍佰元整(¥965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序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手提文件袋 |
30*10*36cm |
1500 |
2 |
学生手提袋 |
30*10*36cm |
1500 |
3 |
玻璃水杯 |
200mm*65mm |
1500 |
4 |
方巾 |
35*35cm |
4000 |
5 |
多用手机触屏笔 |
塑料喷漆 |
20000 |
三、评审委员会名单
毛竹娣、朱沉默、熊晓玲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12560号南楼105室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51-6367491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8-19层
联系人:彭健、高宁
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16、17352966290
网址:www.dxpm.cn
邮箱:4@dx.ah.cn
公告期限: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0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义,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905室,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16、1735296629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其他
特此公告。
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