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价单位:
根据我中心《采购管理制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拟定期对部分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 项目编号:AHCDCYX-2018008
2. 项目名称: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维护询价函(8月份)
3. 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繁华大道12560号
4. 项目概况:我中心现有各类实验室仪器设备1000多台(件),为确保实验室各类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时、有效、合理的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根据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现定期对部分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服务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内容及技术指标要求
服务内容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仪器设备维修清单》。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相关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服务,并对结果负责;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零配件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
5.应提供相关仪器、设备的整机及配件销售的原厂证明材料;
6.进口医学检验设备的服务单位须提供制造商开具的售后服务证明材料或厂家授权证书;
7.各种资质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文件要求:
1.各报价单位应根据附件中相关仪器设备的维修内容及要求,做出响应情况说明(优于、响应、不满足),并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按仪器分项报价);请将报价单及相关资质的文件材料密封后递交本中心(可邮寄);报价文件应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须包含:报价明细单(根据技术要求及具体服务内容进行报价)、详细服务方案、盖有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相关仪器设备及配件销售的厂家授权文件、服务承诺书等。
3.为防止出现恶意扰乱询价程序的行为,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五、报价函递交时限
2018年8月27日16:00点前(以文件寄出时间为准)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根据各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报价文件,我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集中评审,采取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排序。
2.我中心将电话通知第一成交供应商;若该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将递补第二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询价项目各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的保修期须符合附件清单中的参数要求,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中标人以转账形式一次性付款。
2.现场勘察时间:2018年8月20日(9:00-11:00),
现场勘查地点:本中心实验楼
3.报价单位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报价函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应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4.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外,中标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5.本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凡有下列之一者,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①未密封;
②未加盖公章;
③未响应询价文件要求或未按询价文件中的要求报价;
④报价内容不全或数据模糊、辨认不清;
⑤逾期送达。
八、联系方式
单位: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12560号
邮编:230601
联系人:李犇
电话:0551—63674912
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