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因工作急需,现对部分理化检测试剂进行紧急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AHCDCYX—2018006
2、项目名称: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检测试剂紧急询价采购
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4、项目单位: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预算:2.5元
7、项目类别:自行采购货物
8、标段(包别)划分:一整包
二、投标公司的资质要求:
1、从事实验室检验试剂、耗材的产品经营(生产)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报价企业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报价企业具有危险化学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资质。
6、报价企业各种资质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且无超范围经营现象。
7、 报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
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供应商被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货物需求
详见附件
四、编制报价函要求:
1、报价人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并根据各项参数标注响应情况,报价应包含货物的运输、调试、培训等费用。
2、报价人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请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制作、单独封装。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质的文件材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中心。
五、投标注意事项:
1、报价企业根据以上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8年7月24日14:0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书面报价。
2、各报价人在递交报价书前,需向我中心财务科(南三楼)缴纳投标保证金500元,我中心将在中标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或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不与我中心签订合同,我中心则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评审时间:2018年7月24日下午14:00 。地点: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会议室。
4、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单价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改为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报价人对本采购函一经报价,即不可撤回,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企业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应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否则引起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6、为防止出现恶意扰乱招标程序的行为,报价企业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报价企业应提供本次采购产品的价格参考依据以及近年来所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
7、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8、本中心将组织专家,成立评标组,对所有报价企业资料进行集中评审,综合评议,当场宣布中标结果。
9、本招标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售后服务
1、 货物有效期应符合各包参数的具体要求。
2、 货物包装破损货质量有问题,要求无条件更换,批间差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3、送货地点和时间:由中标商派专人送到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院内指定地点,当场验收,运输过程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如包装、冷链等条件),我中心不接受物流、快递等方式送货。
七、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赵平、王俊 联系电话: 0551-64383002
技术咨询:谢继安 联系电话: 0551-63674882
详细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12560号南楼105室
附件: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