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盐勺、宣传用手提袋询价采购函-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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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盐勺、宣传用手提袋询价采购函

信息来源: 药械科 编辑: 药械科 浏览次数:869 日期:2017-11-22

 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盐勺、宣传用手提袋询价采购函

本中心因工作需要,现以询价方式采购控盐勺、宣传用手提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AHCDCYX—2017018

2、项目名称: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盐勺、宣传用手提袋询价采购

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4、项目单位: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7、项目预算:16万元(第一包6万元,第二包10万元)

8、项目类别:自行采购货物

9、标段(包别)划分:二包

二、投标公司的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应具有在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生产服务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经营范围涵盖宣传品、印刷品的生产或销售、设计及策划;

3、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 )一年内参加本中心招标采购中标未履行合同的中标公司。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货物需求

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响应情况
第一包:控盐勺

1.材质:塑料(食品级,无毒、无味,质感好);

2.规格:整体长:10.8CM; 勺口高:2.0CM

3.产品描述:勺柄正面自带刻字;

4.容量:一平勺为2克盐;

5.印刷:单色免费印字设计,如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

6.包装:单个塑料袋包装,OPP袋包装,100支一盒。

7.免费送货到安徽省疾控中心、安徽省16个市级疾控中心和广德县、宿松县、石台县、涡阳县及岳西县疾控中心;

8.提供样品2个。
21万支

第二包:

宣传用

手提袋

1、材料:90克丙纶纤维面料(无纺布),正面与侧面为同色(按样品色);

2、规格尺寸:袋子(宽×高×厚);350mm×420mm×140mm(折角),拎手(长×宽):400mm×30mm

3、工艺:袋口及包边踩线,走线密度≤5mm,拎手连接处十字缝线加固,袋口中间位置加塑料按扣;

4、印刷:正反两面单色印刷慢性病防治知识,单面印刷面积240mm*220mm

5500只纸箱包装;

6、印刷内容、布料颜色及配色方案根据用户要求免费设计;

7、免费送货到安徽省疾控中心、安徽省16个市级疾控中心和广德县、宿松县、石台县、涡阳县及岳西县疾控中心;

8、提供样品2个。
6.45万只

注:中标单位需根据要求完成图案设计,并取得采购单位同意。

四、编制报价函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并根据各项参数标注响应情况;

2、投标人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请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制作、单独封装。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质的文件材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中心。

五、投标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根据以上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71129日上午10:00时前,在本中心4楼会议室,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附带样品。

2、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前,需向我中心财务科(南三楼)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缴纳现金,第一包1000元,第二包2000)。评标后,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当场予以无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予以无息退回。若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或在中标后5日内不与我中心签订合同,我中心则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开标时间:20171129日上午10:00 。地点: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四楼会议室。

4、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单价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改为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一经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7、投标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健康支持性工具的内容和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并精准报价(报价含交付成品所需的一切费用),若恶意压低或抬高报价者,将直接取消投标资格。

8、中标结果公布后3日内,中标人需完成设计定稿,并与我中心签订合同。

9送货地点和时间:根据指定地址,免费送货(物流、快递等费用有中标商承担);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完毕。

9、本招标文件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  雷、王 俊 联系电话: 0551-636749760551-63674911

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  0551-63674950

邮编:230601

详细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12560号南楼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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