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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浏览次数:1326 日期:2017-10-24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安徽省疾病预防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所报考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30日,上午9:00—下午1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12560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楼401室。乘车路线:火车站乘149路公交车至繁云路口下前行200米。

    联系电话:0551-63674910

    三、资格复审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其中: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具有香港、澳门大学学历的人员学历必须经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具有经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须达到70分)。

    附件: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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