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疟疾检测试剂条
询价采购函
编号AHCDCYX—2017008
本中心因疟疾监测工作需要,现以询价方式采购疟疾相关检测试剂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从事实验室检验试剂、耗材的产品经营(生产)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单位应提供《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许可》、《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具有所投产品的正式授权书,提供的授权书具有可溯源性。
6、投标企业各种资质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且无超范围经营现象。
二、货物需求及报价(见下表)
名 称 |
规格与要求 |
数量 |
所投品牌 |
参数响应 情况 |
报价 (/人份) |
总报价 |
疟疾虫检测试条 |
1、采用胶体金法检测全血样本中的疟原虫,适用于疟疾患者的诊断; 2*、型号:pf/pan,可以鉴别人体恶性疟原虫感染和三日疟、卵形疟、间日疟原虫引起的泛疟原虫感染; 3、敏感性和特异性:均不低于95%; 4、检测时间:≤15分钟; 5、规格:卡式; 6、有效期:4℃~30℃保存,产品有效期24 个月。 7*、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供货 |
12000人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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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表示必须满足参数
三、报价要求:
1、 被询价的供应商根据以上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7年7月14日下午16:3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质的文件材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中心。
2、 报价应包含货物的运输(省疾控加上16个地市疾控和广德、宿松县疾控)等费用。
3、 为防止出现恶意扰乱招标程序的行为,投标单位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售后服务:
1、 投标单位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2、 各投标单位应书面承诺所中标产品在实际供货时由专人送到指定地点(省疾控加上16个地市疾控和广德、宿松县疾控),当场验收,运输过程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如包装、冷链等条件),我中心不接受物流、快递等方式送货。
3、 货物有效期应符合各包参数的具体要求。
4、 货物包装破损货质量有问题,要求无条件更换,批间差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单一品种最低价确定中标供应商。(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改为竞争性谈判)。投标单位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2、 投标单位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单位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3、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4、 投标单位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应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否则引起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5、 本中心将组织专家,成立评标组,对所有投标企业资料进行集中评审,综合评议,中标结果将于2017年7月21日前通过中心网站对外公布。
6、 本招标文件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联系方式
单位: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药械科
地址:合肥市繁华大道12560号
邮编:230601 联系人:徐赵平、王俊
联系电话:0551—64383002 传真:0551-64383002
邮箱:xzp@ahcdc.com.cn
技术咨询:张滔
联系电话:0551-63674971
安徽省疾控中心药械科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