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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公布2017年5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信息来源: 安徽省卫计委 浏览次数:3000 日期:2017-06-26

    2017年5月(2017年5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5种34511例。

    甲类传染病报告霍乱1例,无鼠疫病例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血吸虫病、新生儿破伤风、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脊髓灰质炎、钩端螺旋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白喉10种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6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4076例,死亡24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痢疾、淋病,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00%。

    丙类传染病中除丝虫病、黑热病、包虫病3种无发病和死亡报告外,共报告8种20434例,死亡1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3.37%。

    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和水痘等传染病处于多发季节,痢疾、其它感染性腹泻病等肠道传染病进入多发阶段。提醒广大群众,养成勤洗手,吃熟食、喝开水等卫生习惯,发现水痘病例,应及时就诊、隔离,积极防范传染病。

附件:安徽省2017年5月法定传染病发病数、死亡数统计表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6月24日

 

20175月安徽省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死亡统计

疾病病种

本期发病数

本期死亡数

甲乙丙类传染病总计

34511

25

甲乙类传染病合计

14077

24

鼠疫

0

0

霍乱

1

0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0

0

艾滋病

79

18

病毒性肝炎

5889

0

 甲型肝炎

44

0

 乙型肝炎

4779

0

 丙型肝炎

739

0

 丁型肝炎

4

0

 戊型肝炎

134

0

 肝炎未分型

189

0

脊髓灰质炎

0

0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0

0

麻疹

44

0

出血热

34

0

狂犬病

3

3

流行性乙型脑炎

0

0

登革热

4

0

炭疽

0

0

痢疾

666

0

肺结核

4209

2

伤寒和副伤寒

22

0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0

0

百日咳

6

0

白喉

0

0

新生儿破伤风

0

0

猩红热

207

0

布鲁氏菌病

13

0

淋病

431

0

梅毒

2459

0

钩端螺旋体病

0

0

血吸虫病

0

0

疟疾

7

0

人感染H7N9禽流感

3

1

丙类传染病合计

20434

1

流行性感冒

995

0

流行性腮腺炎

1099

0

风疹

7

0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339

0

麻风病

1

0

斑疹伤寒

12

0

黑热病

0

0

包虫病

0

0

丝虫病

0

0

其它感染性腹泻病

9090

0

手足口病

8891

1

 

注:1. 病毒性肝炎发病数和死亡数分别为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未分型肝炎

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的合计

      2. 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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