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经国务院修订公布实施之后,规定第二类疫苗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第二类疫苗采购,保障第二类疫苗质量和供应,省卫生计生委制订下发了《安徽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和交易实施方案(试行)》,省疾控中心积极与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委托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安徽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于2017年2月21日和3月23日组织两轮安徽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至此安徽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项目已完成全部采购任务。目前,第二类疫苗中标品种已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各县(区、市)疾控机构可以与中标企业签订交易合同,组织供应第二类疫苗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