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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公布2017年1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信息来源: 省卫计委 浏览次数:3080 日期:2017-02-15

    2017年1月(2017年1月1日0时至1月31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4种26105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血吸虫病、新生儿破伤风、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脊髓灰质炎、登革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白喉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6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2087例,死亡36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淋病、痢疾,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72%。

    丙类传染病中除丝虫病、黑热病、包虫病无发病和死亡报告外,共报告8种14018例,死亡1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5.39%。

    冬春交替时节,天气乍暖还寒,流行性感冒、人感染H7N9流感、流行性脑脊髓炎等传染病易发、多发。请广大居民,通过卫生计生部门网站等正规渠道,及时了解人感染H7N9流感相关信息和健康防护知识,如接触活禽后出现流感或流感样症状者请及时就诊、尽早服用磷酸奥司他韦等药品;注意御寒保暖,采取正确的取暖方式,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附件:安徽省2017年1月法定传染病发病数、死亡数统计表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2月11日

 

 

20171月安徽省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死亡统计表 

疾病病种

本期发病数

本期死亡数

甲乙丙类传染病总计

26105

37

甲乙类传染病合计

12087

36

鼠疫

0

0

霍乱

0

0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0

0

艾滋病

52

14

病毒性肝炎

5456

2

 甲型肝炎

19

0

 乙型肝炎

4609

1

 丙型肝炎

545

1

 丁型肝炎

1

0

 戊型肝炎

113

0

 肝炎未分型

169

0

脊髓灰质炎

0

0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0

0

麻疹

37

0

出血热

27

0

狂犬病

4

3

流行性乙型脑炎

0

0

登革热

0

0

炭疽

0

0

痢疾

314

0

肺结核

3923

6

伤寒和副伤寒

17

0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0

0

百日咳

2

0

白喉

0

0

新生儿破伤风

0

0

猩红热

83

0

布鲁氏菌病

8

0

淋病

344

0

梅毒

1775

0

钩端螺旋体病

1

0

血吸虫病

0

0

疟疾

24

0

人感染H7N9禽流感

20

11

丙类传染病合计

14018

1

流行性感冒

1556

0

流行性腮腺炎

475

0

风疹

3

0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165

0

麻风病

2

0

斑疹伤寒

1

0

黑热病

0

0

包虫病

0

0

丝虫病

0

0

其它感染性腹泻病

7266

1

手足口病

4550

0

 

    注:1. 病毒性肝炎发病数和死亡数分别为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未分型肝炎

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的合计

         2. 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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