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询价函
编号AHCDCYX—2017001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将对2017年度,实验室的试剂、耗材进行询价,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从事实验室检验试剂、耗材的产品经营(生产)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体外诊断试剂以及含有按药品管理的试剂必须提供《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认证证书》;
6、经营一次性用品应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备案凭证》、《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7、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应有《卫生许可批件》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
8、具有所投产品的正式授权书,提供的授权书具有可溯源性。
9、投标企业各种资质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二、招标说明
1、 试剂、耗材招标品种见附件——《2017年度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试剂、耗材询价目录》,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
2、 投标企业可根据附件表格的内容,选择所经营的品种投标。表格中,序号、品名、规格、单位、厂家、货号必须一一对应,不得对表格进行任何修改(如有序号不符、更改项目名称、不按规定单位报价等现象,则取消该企业的投标资格)。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2017年我中心“试剂、耗材采购”的签约合同价,并签署书面合同。
3 、投标企业报价时应充分考虑2017年的市场价格变动因素,一经报价,不可更改、撤回,将作为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的供货价格。
4 、生产企业作为投标人或询价项目为“单一来源”的产品,投标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参考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 、各投标企业应承诺所中标产品在实际供货时由专人送到指定地点,当场验收,运输过程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如包装、冷链等条件),我中心不接受物流、快递等方式送货。
6 、中标企业应提供所中标产品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并作出书面承诺;
7 、本次招标,以单一品种最低价确定中标供应商。
8 、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一式3份,单独密封后于2017年2月15日16时前,向本中心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递交本中心药械科(南楼105室),并提交电子文档(可将U盘或刻录光盘密封于标书正本档案袋内,一并提交)。
10、应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否则引起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11、上述条款,如有违反,则取消该投标企业本年度内所有的中标合同,并且,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12、本中心将组织专家,成立评标组,对所有投标企业资料进行集中评审,综合评议,中标结果将于2017年2月28日前通过中心网站对外公布。
三、联系方式
单位: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药械科
地址:合肥市繁华大道12560号
邮编:230601 联系人:徐赵平
联系电话:0551—63674976 传真:0551-63674976
邮箱:xzp@ahcdc.com.cn
项目负责人:叶肥生、王俊
联系电话:0551—63674911
(附件:2017年试剂耗材询价目录)
安徽省疾控中心药械科
201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