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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5年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培训工作顺利完成

信息来源: 营养与食品卫生科 编辑: 崔杰 浏览次数:510 日期:2015-07-22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我省食源性疾病监测能力和水平,省卫生计生委于7月6日至18日分别在合肥市、芜湖市、和淮北市举办了三期“2015年安徽省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工作培训班”,针对工作任务的差异,每期培训又分为卫生计生委和哨点医院、疾控系统两个培训班,全省承担食源性疾病监测任务的117家哨点医院所在地卫生计生委、哨点医院分管院长、医院专管人员及疾控中心有关领导及业务人员共900余人参加培训。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张青副主任莅临三期培训班开班式并作重要讲话。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冯林处长、省疾控中心刘志荣副主任出席培训班并承担授课任务。此外,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疾病预防控制处及医政医管处的负责人也出席了培训班班开幕式。

    开班式上,张青副主任回顾了我省食源性疾病监测发展的历程,介绍了我省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现状,归纳总结了监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张青副主任对承担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哨点医院和疾控中心提出了几点要求:(1)卫生行政部门、哨点医院及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协调,建立并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的联动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共举。(2)医疗机构要依法履职,促成医务人员树立依法报病理念,摒弃完成工作任务心态,强化报病意识,激发报病行为;医院要建立全员培训、全面培训的培训机制。(3)要强化业务水平和提升工作技能,特别是要提升医务人员食源性疾病诊断与识别能力,疾控系统要加强数据综合分析和利用能力。(4)加强食源性疾病督导工作,强化质量控制。

    本次培训内容主要涉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安徽省2015年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解读、食源性疾病监测流程与要求、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职责与要求、食源性疾病病例判断与识别、监测数据的网报技术等内容。与会学员认真学习,积极思考,踊跃交流,基本掌握了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方法,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为做好2015年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食品与营养卫生科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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