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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继续教育证书》验证的通知

信息来源: 中心科教科 编辑: 科教科 浏览次数:557 日期:2013-02-28

                关于开展2012年度《继续教育证书》验证的通知

 

各科室(部):

根据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省卫生厅有关文件以及中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的要求,中心近期将对继续医学教育对象2012年度参加各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和获得的学分情况进行集中验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对象:中心所有卫生技术人员2012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完成情况均要进行学分验证(20127月以后新近人员除外)。

二、学分要求: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初级卫生技术人员Ⅱ类学分不低于20学分。Ⅰ类、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具体要求详见《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三、验证时间:请卫生技术人员对照本人学分证明材料认真、详细填写《省疾控中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各科室部统一将学分证明材料和《学分登记表》收集后于2013318日前交科教科集中验证,逾期不予补办。

四、总验证:2013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将于20137月上旬进行2008-2012年五年《继续教育证书》总验证。

 

附:1、省疾控中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

2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科教科

                      二一三年三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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