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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一周年相关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浏览次数:830 日期:2011-08-02

     《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由卫生部于2010年8月3日以“卫疾控发[2010]73号”文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正式发布,2010年9月1日实施。《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是营养政策法规工作迈出的一大步,为保障我国居民的营养与健康状况,促进营养工作的顺利开展,继续推进营养立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今年是《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通过相应的激励手段,激发大家对营养知识学习的兴趣,充分掌握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的精神,积极开展大众营养知识宣传推广活动,扩大营养工作的影响度,有效促进营养改善工作,受卫生部委托中国营养学会特举办营养工作政策法规和相关营养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及《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宣贯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活动,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筹备领导小组

组  长:翟凤英(中国营养学会常务副理事长、政策法规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副组长:严卫星(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所长,中国营养学会副理事长、政策法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成  员(政策法规工作委员会委员):

马爱国(青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

李淑媛(解放军306医院营养科原主任)

马冠生(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

郭长江(军事医学科学院四所营养研究室主任)

黄承钰(华西医科大学教授)

常翠青(北京大学运动医学研究所研究员)

王  玉(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

 秘书处负责人:

张  兵(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公共营养室主任)

二、有奖问答活动

1、起止时间:2011年7月~8月

2、活动对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各地方营养学会。

3、活动方法:

(1)中国营养学会网站发布活动通知。http://www.cnsoc.org/cn/

(2)登陆中国营养学会网站下载试题,填写后请将答题卡于2011年8月15日前邮寄至以下地址:

北京市宣武区南纬路29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收件人:张兵或张继国,邮政编码:100050。或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张继国或王志宏,邮箱地址为:zjg126@hotmail.com,zhihong@infh.ac.cn

(3)试题答题卡回收后采取集中判卷,根据分数抽奖。

(4)2011年9月1日在中国营养学会网站发布中奖者名单。

4、奖品设置:

一等奖:2名    价值5000元的礼品。

二等奖:5名    价值2000元的礼品。

三等奖:50名   价值200元的礼品。

纪念奖:200名  价值50元的礼品。

5、参赛规则:

(1)请如实填写答题卡上面的个人信息并提交参与抽奖。

(2)参赛者必须填写的信息包括:A.参赛人姓名、B.详细通信地址、C.邮编、D.联系电话。主办单位对参赛者填写的信息严格保密。

(3)已经填写完成的答题卡复印无效;空白答题卡无效;超过规定日期答题卡无效。

三、《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宣贯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活动

    营养改善工作包括营养教育、营养指导、营养咨询、各种营养改善活动。

1、起止时间:2011年7月~12月

2、活动对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个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个人,中国营养学会分会及各地方学会。

3、活动方法:

(1)中国营养学会网站发布活动通知。

(2)申报先进集体和个人者请于2011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

北京市宣武区南纬路29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收件人:张兵或张继国,邮政编码:100050。或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张兵或张继国,邮箱地址为:zzhangb327@yahoo.com.cn, zjg126@hotmail.com

(3)申报资料为2010年9月至2011年11月期间在落实卫生部《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宣贯中所做出的突出成绩和贡献。

(4)成立评选专家委员会对申报资料进行评比。

(5)将于2011年12月择日举办发奖及《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宣贯先进事迹交流报告会。

(6)将为获得先进集体的单位发放证书,为获得先进个人者发放奖章。

4、奖励设置:

先进集体:10名   

先进个人:30名  

 

 

中国营养学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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