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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民南山采食毒蘑菇6人中毒

信息来源: 中国食品安全报 浏览次数:425 日期:2011-07-05
    本报讯 王志琼 记者颜志华 发自新疆 6月30日,新疆乌鲁木齐市一所中学的教职工在南山水西沟游玩时因误食毒蘑菇,造成6人中毒。
  据其中之一的江先生介绍,当天爬山时发现许多白色和黄色的伞状蘑菇遍布山间。开始他怀疑蘑菇有毒,但有人说:“回家后,用大蒜和蘑菇泡一会,如果大蒜变黑,那么就说明蘑菇有毒。反之,则说明蘑菇可以食用。”
  听了这话,江先生当天下午回家后把蘑菇和大蒜泡了一会儿,没有发现大蒜发黑,于是当晚吃了一盘。“吃过饭两个小时后,全家人就出现出冷汗、拉肚子甚至眼睛模糊不清等症状。”第二天早上,他和父亲又吃了些蘑菇做的菜,症状更加明显,这才意识到可能是蘑菇的问题。
  64岁的刘女士是这些病人中病情较严重的一位。刘女士说,当晚吃完蘑菇做的菜后,她和老伴先后出现发冷、拉肚子等症状,于是急忙来到医院检查。目前还有4人住院治疗。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急诊科医生刘媛媛介绍,“虽然有的野生菌类可以食用,但为了安全起见,市民最好不要采摘野生食用野生菌类。”刘媛媛说:“许多菌类外观非常相像,但是既有无毒的,也有有毒的,有的甚至是剧毒,一旦误食十分危险。”另外很多蘑菇都混生在同一个地方,在混生过程中,有毒蘑菇的菌丝很容易传播到其他菌类上,发生这种情况,即使采食无毒蘑菇也很危险。而对于民间常用的将大蒜和有毒蘑菇一起煮,通过大蒜是否变色来判断蘑菇是否有毒的做法。刘媛媛介绍说这种方法不一定可靠。
  同时她也提醒市民,一旦误食,出现中毒反应,应尽早通过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家庭催吐可用手指、鸡毛、筷子等刺激咽喉部促使呕吐,并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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