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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省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重点学科的通知

信息来源: 科教科 浏览次数:700 日期:2007-08-07
[size=5][color=red] 安 徽 省 卫 生 厅[/color][/size] 卫科秘〔2005〕58号 关于公布省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重点学科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预防保健单位、厅卫生监督所: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和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领域重点学科申报和立项评审工作。根据专家项评审意见,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了我省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首批重点学科,其中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重点专科10个,市级重点专科5个,卫生保健特色项目2个,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厅将对进入省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系列的学科给予一定数额的经费资助,学科所在单位应以不低于1:2比例经费额度给予匹配资助,资助的经费主要用于人才培养、开展高新技术项目和应用性研究工作。 二、省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重点学科的组织管理与指导由我厅负责,学科所在单位和有关卫生主管部门应按照学科建设任务目标加强日常管理,并在设备条件、人才培养、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政策性倾斜。 三、省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建设周期为三年,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各个类别的重点学科均需在每年3月份前将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送我厅和有关卫生主管部门,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和期末验收考核。 四、市卫生行政部门及预防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要结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处理工作需要和自身实际状况,积极开展本地、本单位的重点学科建设,加强高水平技术人才的培养和整体技术队伍的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处理能力和水平。 附件:省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名单 二OO五年二月四日 抄报:卫生部 抄送:省财政厅、重点学科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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