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徽省分别确诊一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信息来源: 卫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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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02-25
卫生部2月25日通报,浙江省、安徽省分别确诊一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患者一,有某,女,9岁,学生,浙江省安吉县人。2月10日发病,临床有发热、肺炎表现。经调查,患者发病前两次到过外地亲戚家(安徽省广德县),其亲戚家在此期间曾出现病死鸡现象,患者的感染来源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患者标本进行检测,并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检测,禽流感病毒(A/H5N1)核酸均为阳性。目前,患者病情危重,正在积极救治。
患者二,王某某,女,26岁,农民,安徽省颍上县人。患者2月11日发病,临床有发热、肺炎表现。经调查,患者发病前有病死禽接触史。农业部门从当地病死鸡病料中分离到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患者标本进行检测,并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检测,禽流感病毒(A/H5N1)核酸均为阳性。目前,患者病情危重,正在积极救治。
卫生部专家组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确诊病例定义和我国诊断标准,判定两名患者均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两名患者发病后,浙江、安徽两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卫生部门采取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对患者密切接触者进行严密的医学观察,未发现异常临床表现。
两名患者的有关情况,卫生部已向世界卫生组织、港澳台地区和部分国家通报。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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