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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安徽省卫生厅 浏览次数:250 日期:2008-05-28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卫电〔2008〕61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目前正值夏季传染病高发季节。日前我厅已转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卫防秘[2008]259号),对全省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为保障奥运会成功举办,支持四川灾后卫生防病工作,现就做好我省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要求如下,请切实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全力支持四川抗震救灾防病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把做好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卫生防病工作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好。要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各地要按照我厅转发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卫防秘[2008]259号)等文件要求,以防控肠道、虫媒传染病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依法加强对当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保证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要制定夏季传染病防治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在第一时间内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扑灭,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夏季传染病防治工作,认真抓好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传染病监测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做好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霍乱、甲肝、疟疾、乙脑、流行性腮腺炎等传染病疫情监测,及时做好疫情的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要认真落实疫情报告管理制度,省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每日审核和分析疫情报告情况,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尽快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实施控制措施,努力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预检分诊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消毒隔离等制度,认真做好发热、腹泻病人的登记、筛检和报告工作,切实做好病例的隔离治疗。一旦发生疫情,各级医疗机构要及时报告、及时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对违反规定瞒报、迟报传染病疫情并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会同当地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强化对当地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测和卫生监督管理,特别是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农村小型自来水厂饮水消毒的监督检查。并加强对城乡地区饮食卫生管理,尤其是要重点抓好辖区内餐饮业、厂矿、工地、学生集体用餐的食堂、街头饮食摊点的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努力保障广大居民饮食饮水卫生安全。
    
    四、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传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宣传霍乱等夏季传染病预防知识,提倡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教育群众“喝开水,吃熟食,饭前便后要洗手”,防止“病从口入”,增强群众的自我防病意识。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垃圾、消灭蚊蝇及孳生场所,努力改善城乡居民居住和生活环境卫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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