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手足口病报告与调查处理及防治工作日
安徽省卫生厅
(3月31日―4月23日)
3月31日,省卫生厅接到阜阳市卫生局报告:阜阳市人民医院于3月27日至29日短时间收治5例类似重症肺炎患儿,经抢救无效均死亡,要求省卫生厅派专家会诊。31日下午,省卫生厅派出小儿呼吸科、ICU科、流行病学、免疫学、实验室检验等专家5人组成省级专家组,会同阜阳市卫生部门开展工作。
4月1日至3日,省级专家组在阜阳对死亡患儿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包括医院、病家及接触人群等)、死亡患儿病例讨论。
4月3日下午,杜昌智副厅长在省卫生厅会议室召开由赴阜阳专家组全体成员,安医大、省立医院、省疾控中心相关专家参加的分析讨论会议,会议认为,从5例死亡患儿的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调查来看,没有关联性,呈高度散发。
4月4日至7日,省卫生厅派出第二批由省级专家组成的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专家组,再次到阜阳开展调查工作,并对一位死亡患者进行了尸检,采集了20余份样本,进行病毒和细菌学检测。
4月8日,省疾控中心对采集的样本进行呼吸道病毒培养,开展了流感、人禽流感的检测。
4月8日至14日,省卫生厅派出第三批省级临床救治专家和卫生行政管理人员赴阜阳指导救治工作。
4月9日,高开焰厅长陪同省政府谢广祥副省长到阜阳听取有关救治情况汇报,就加强临床救治和查找病因等提出明确要求。
4月11日至13日,省疾控中心进行2个病例5份标本的流感、人禽流感特异性核酸PCR检测及流感的病毒分离。
4月11日,高开焰厅长主持召开前后三批赴现场调查以及安医附院、省立医院、省儿童医院、省疾控中心等专家参加的讨论分析会,阜阳市卫生局负责人、阜阳市人民医院、二院救治专家参加了会议,根据专家意见,结合实验室检测情况,排除非典、流感、人禽流感等新发急性传染病。
4月14日晚,高开焰厅长召开由厅应急办、防病局、医政处、省疾控中心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决定向卫生部、省委、省政府报告有关情况,请求卫生部派专家协助调查、指导临床救治工作。
4月15日,省卫生厅工作组驻点阜阳开展工作(厅应急办牛丽娟主任带队),同时派出临床医疗、流行病学、实验室检验等11名专家驻点阜阳指导开展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卫生部、省委、省政府。
4月15日至17日,省疾控中心对33份样品进行检测(包括冠状病毒、肠道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巨细胞病毒、支原体、衣原体核酸PCR检测)。
4月16日凌晨3点,卫生部专家组一行7人抵达阜阳,对患儿进行救治,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4月17日,省卫生厅从蚌医附院抽调2名ICU专家抵达阜阳,指导救治工作,省卫生厅工作组在阜阳市召开会议制定了小儿不明原因发热的报告、诊疗标准。
4月17日至19日,省疾控中心将62份标本送中国疾控中心检测,并采集1例死亡病例的尸体解剖标本。
4月18日,国家、省、市专家组联合对所有死亡病例进行讨论。
4月19日,高开焰厅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国务院、卫生部、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研究进一步加强救治及防控工作;杜昌智副厅长率领医政处负责人赶赴阜阳驻点开展工作;国家、省、市临床专家联合组查房。
4月20日,杜昌智副厅长在阜阳召开国家、省、市专家联席会议,研究救治和防控方案,实行每日工作例会制度,确定阜阳市二院为定点医院,建立ICU病房,将市人民医院定为留观医院,细化回顾性调查标准,继续开展采样,制定重症病例征象预警。
4月21日,省卫生厅会同财政厅向阜阳市紧急拨付150万元经费,专项用于采购急救医疗设备,确定阜阳市人民医院、二院为定点医院,收治重症和危重患者,继续对重症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细化治疗方案,制定病例筛选标准。
4月21日至22日,省疾控中心对2个病例5份标本进行肠道病毒核酸检测,继续对重症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细化治疗方案。
4月23日,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实验室检测判定阜阳市小儿不明原因发热伴脑肺损害疾病为肠道病毒EV71感染,省疾控中心也在1例危重病例的咽拭子中分离出一株EV71病毒。经国家、省、市联合专家组认真讨论,根据病例的临床表现、流行病学特征、实验室检测结果,经卫生部批准,省卫生厅于当天在自己的网站发布消息,这起病情被确定为肠道病毒疾病(EV71感染)。在认定肠道病毒疾病(EV71感染)造成重症病例死亡的同时,当地疾控机构开展对阜阳市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自3月1日至4月21日诊治的类似症状病人进行回顾性调查,共筛查认定610人为肠道病毒(EV71)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