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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国家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甲型H1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全部通过考核验收

信息来源: 安徽省卫生厅 浏览次数:609 日期:2009-09-15
为做好全省17市国家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甲型H1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技术考核认定工作,省卫生厅、省疾控中心组成流感网络实验室考核小组,自2009年8月12 日开始分两个阶段对全省17家国家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甲型H1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能力进行考核评估、验收。 马鞍山、合肥、阜阳、芜湖、淮南、黄山、铜陵、池州、安庆、宣城、滁州、蚌埠、淮北等13市疾控中心国家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于8月28日其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能力通过考核验收;亳州、宿州、六安、巢湖等4市疾控中心国家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于9月10 日其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能力通过考核验收,至此全省17家国家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甲型H1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全部通过考核验收,其实验室检测结果可以作为甲型H1N1流感实验室诊断依据,这将为我省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监测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安徽省卫生厅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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