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举办《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化管理培训班
信息来源: 芜湖市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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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01-08
为加强芜湖市《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卫生部、公安部及安徽省卫生厅、公安厅有关文件精神,芜湖市计划自2007年1月1日起启动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网络化管理。2006年11月30日,市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举办了芜湖市《出生医学证明》网络化管理培训班,全市各级具有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相关人员约6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重点学习了《芜湖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明确了以下几点要求:1、各级医疗保健部门应充分认识《出生医学证明》作为人生第一证的重要性;2、《出生医学证明》由具有助产技术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直接签发,芜湖市妇幼保健所负责发放具体工作,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确定专人负责;3、各级医疗保健部门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做好申领、签发、补发和换发工作;4、签发单位应严格发放程序,严格执行相关收费标准,及时将婴儿有关信息反馈至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同时为新生儿和孕产妇做好个人资料保密工作。为保证《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模式改变后各级助产机构能及时了解《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程序,培训班安排专人详细讲解了《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步骤和方法,相关材料的填写,并由软件公司技术人员介绍了《出生医学证明》软件的使用及《出生医学证明》具体填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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