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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安徽省第五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浏览次数:500 发布时间:2009-04-16 [字体: ]

各市预防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团体会员单位:

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省人事厅、省科学技术厅4月2日下发皖科协(2009)17号《关于开展“安徽省第五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徽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将参评材料于7月10日前寄(送)到安徽省预防医学会(收到参评材料时间),由安徽省预防医学会组织专家初评后上报省科协。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评选不收评审费。省科协收取的评审费由省预防医学会统一支付。

参评材料上报地点:合肥市芜湖路377号,安徽省预防医学会;联系人:祖光怀、冷缨;邮政编码:230061;联系电话:0551-2869540 ;E-mail:ahsyyh@sohu.com

: 皖科协(2009)17号《关于开展“安徽省第五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预防医学会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报:安徽省科协、安徽省卫生厅,中华预防医学会

附件:

关于开展安徽省第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皖科协〔200917

各市科协、人事局、科技局,各省级学会,各有关单位:

由省科协、省人事厅和省科技厅联合开展并已连续举办了五届的安徽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对促进我省科学技术的繁荣发展和科技人才的成长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加强学科学术建设,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经研究决定,2009年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安徽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凡在安徽省境内工作的科技工作者,200611日至20081231日期间在国内外公开正式发表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均可申报参评。对在此前发表,已见明显社会、经济效益、但并未申报评奖的论文也可申报参评。论文请勿涉及保密内容,请作者确保论文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文责自负。

论文申报时须报送以下材料:

 参评学术论文全文(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1份;

 论文发表的学术刊物或论文集的封面与目录(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1份;

 填写《安徽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1份。

二、论文申报途径及时间要求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论文作者均可申报参评。市科协、人事局和市科技局负责本市的论文征集工作;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本学会的论文征集工作;省直单位、中央驻皖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人事或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论文征集工作。

请以上各单位将所征集到的参评论文申报材料、评审费和征文目录于2009731日前一并报送到省评审办公室。其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论文既可直接报送到省评审办公室,也可进行属地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说明及要求

 为加强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徽省第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办公室。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篇参评论文,收评审费50元。论文入选与否,一律不予退还。

 安徽省第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办公室,设在省科协。论文申报评审表,可从安徽公众科技网上直接下载。

 评审办公室地址:合肥市花园街4号安徽科技大厦607室(230001
    
联系人:徐文海、魏军锋;电话:0551-26617372661735;传真:0551-2661737

附件:安徽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点击www.ahpst.net.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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