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举办狂犬病防治知识竞赛的通知 - 安徽省预防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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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举办狂犬病防治知识竞赛的通知
浏览次数:276 发布时间:2008-08-29 [字体: ]

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了配合“世界狂犬病日”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我省狂犬病防治工作,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安徽省预防医学会根据《中华预防医学会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联合举办狂犬病防治知识竞赛的通知》(预会发[2008]155号)文件要求,定于9月在全省开展“全省狂犬病防治知识竞赛”活动。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狂犬病防治知识竞赛分为大众普及组和专业技术组
  一、大众普及组
  1、发放、张贴防治狂犬病科普宣传画
  ⑴张贴地点:各级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狂犬病疫苗接种门诊;
  ⑵有条件的地市可在社区和学校宣传栏中张贴;
  ⑶以及当地CDC认为有必要张贴的医疗机构和单位;
  ⑷完成时间: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办(急传科)负责宣传画的发放,请各市CDC尽快前来领取,并于9月上旬完成张贴。
  ⑸知识竞赛具体细则、相关知识、试题和答题卡可登陆www.ealong.cnwww.cpma.org.cnwww.chinacdc.net.cn进行查询。
  二、专业技术组
  1、发放狂犬病防治专业知识宣传册
  ⑴分发对象:各级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狂犬病疫苗接种门诊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当地CDC认为有必要发放的人员;
  ⑵完成时间: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办(急传科)负责狂犬病防治专业知识宣传册的发放,请各市CDC尽快前来领取,并于9月上旬完成发放。
  2、专业知识竞赛参加对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事狂犬病防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各地狂犬病疫苗接种门诊技术人员。
  3、竞赛代表队组成及选拔
  ⑴各市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自学狂犬病防治知识(中华医学会以电子版提供)以及狂犬病防治专业知识宣传册,以笔试的形式,逐级选拔各级代表队成员。县区CDC组织本单位人员和所辖乡镇或街道门诊技术人员以笔试形式选出12人,进入市级选拔赛。市级CDC组织本单位狂犬病防治技术人员和各区县推荐人员一起以笔试形式选出12人组成市级队伍,进入省级选拔赛。省疾控中心和省预防医学会组织本省最后的选拔赛,以笔试形式确定最后的4人省级代表队。
  ⑵县、市、省的试卷由各省预防医学会负责统一编印提供,题目从《知识手册》、相关的法规、网站内容中抽取。
  ⑶省级选拔赛定于910日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多功能厅举办。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⑴希望各卫生局、预防医学会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领导重视,各地选拔工作不走形式,从基层逐级开展。
  ⑵省疾控中心和省预防医学会负责检查指导工作。
  ⑶各地可联系当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导。
  四、联系人
  省疾控中心     曹明华      0551-2863087
  省预防医学会   祖光怀      0551-2869540
                                     


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徽省预防医学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