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职业健康监护规范》与新进展培训班的通知
皖预会(2007)14号
各理事单位:
为使我省从事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医务人员进一步了解国内外职业健康监护动态,及时更新职业健康监护知识,掌握新的《职业健康监护规范》,中华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分会、上海市预防医学会和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于2007年7月中下旬在黄山市举办《职业健康监护规范》与新进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国际劳工组织、世界卫生组织有关职业健康监护的基本理论和指导思想,国外职业健康监护动态;
2、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规范》推广应用。
二、培训时间
2007年7月20日-2007年7月30日。
三、培训地点
安徽省黄山市。
四、授课人员
中国CDC职业卫生所、上海市CDC、安徽省CDC等有关专家。
五、培训人员
从事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
六、其它事项
1、该培训班纳入卫生部批准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学总学时数为60学时,学员考核合格后可取得国家级学分10分。
2、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所参加培训人员的名额不限,自愿参加;请参加培训班人员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回执寄(传真)至天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科。联系人:曹丹;联系电话:0551-2863797;传真:0551-2861142。
3、本次培训班住宿费、差旅费及培训费自理。
4、请参加培训班人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报到。
安徽省预防医学会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